內蒙加強保護草原野生植物
作者:任會斌 日期:2009-04-10
本報訊 為規范草原野生植物的采集、收購活動,內蒙古將依法處罰違規采集、收購草原野生植物的行為。
根據內蒙古新出臺的規定,任何單位、個人采集草原野生植物必須遵循合法、合理采集和可持續利用的原則,禁止破壞草原野生植物的生長環境和采集、收購國家一級保護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購國家二級保護草原野生植物必須獲得公安、草原行政管理等部門的許可。
內蒙古還規定,嚴禁任何單位、個人在禁采期和禁采區內采集草原野生植物。凡在荒漠、半荒漠和嚴重退化、沙化、鹽堿化、水土流失等生態脆弱的草原上采集草原野生植物,以及違法、違規收購草原野生植物的行為,一旦被發現將受到處罰。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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