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號:       密碼:       驗證碼:     看不清?

內蒙古從源頭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當前位置:首頁 > 新聞動態 > 新聞動態 > 正文

內蒙古從源頭控制二氧化硫排放

使用高硫煤高限處罰


日期:2009-08-10  作者:楊愛群



本報訊 環境保護部總量減排核查組近日對內蒙古自治區的減排工作進行核查,并對內蒙古所取得的成績表示肯定。
核查組在對9個盟市的重點減排項目進行現場核查后表示,內蒙古在改善環境質量、轉變發展方式、環保系統參與政府重要決策、加強環境監管能力4個方面達到了要求。特別是在減排方面具有自己的特色:一是監測分析火力發電廠燃煤煤質。內蒙古環保廳在環境監測中心站設立了煤質分析實驗室,定期對全區燃煤電廠煤質進行監測,對監測發現使用高硫煤的電廠實施高限處罰,有效地遏制了高硫煤的使用。二是建立空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內蒙古環保廳今年在烏海、烏斯太和棋盤井“小三角”區域開展了空氣污染聯防聯控試點,統一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明確防治措施和考核指標、建立聯防聯控協調機構。三是鄂爾多斯市對電廠派駐了環保監察員,及時掌握企業的脫硫設施運行情況。據悉,內蒙古政府正在組織擬定新的相關減排政策措施,強力推進減排工作。

上一篇:國家節能減排投資效果明顯

下一篇:為減排提供法律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