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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公布四十一家央企節能減排情況

十家企業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標


日期:2009-06-19  作者:楊立群

中國環境報記者 楊立群 北京報道 6月17日,審計署公布了41家中央企業2006年至2007年節能減排情況審計調查結果。調查結果顯示,41家企業節能減排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積極進展,但部分企業仍存在問題,節能減排任務艱巨。
據審計署企業審計司司長王常松介紹,這41家企業是從全國千家重點耗能和國家重點監控污染源企業中隨機選取的,包括16家電力企業、13家石化企業、12家鋼鐵及有色金屬企業。
王常松表示,中央企業主要分布在石油石化、煤炭、化工、冶金、電力、運輸等領域,對國民經濟有較強的控制力、影響力、帶動力。中央企業既是能源生產大戶,也是能源消費大戶,其節能減排工作的成功與否,直接關系到“十一五”全國節能減排政策目標的實現。
調查發現,41家中央企業都成立了負責節能減排工作的專門機構,制定了工作規劃,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并采取了加大資金投入、淘汰落后產能設備、推進脫硫設施建設和創新生產技術工藝等措施。截至2007年底,41家企業中36家重點耗能企業已提前完成“十一五”期間節能879.81萬噸標準煤的目標;與2005年相比,41家企業2007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了21.64%,其中25家石化、鋼鐵及有色金屬企業的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下降了24.57%。
但調查也發現,有的企業節能效果不佳,如包頭鋁業公司主要產品電解鋁單位能耗上升了1.83%,大唐張家口發電廠至2007年底僅完成“十一五”節能目標的19.3%;10家企業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標,其中有的企業超過當地政府下達的年度排放控制量一倍以上;9家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超標,其中個別企業生化排污口2006年化學需氧量最高排放濃度超過地方標準的5倍。
王常松說,產生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包括:部分企業節能減排措施尚未完全落實;部分企業固體廢物處置不當,給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和污染隱患;部分政府部門監管不到位。審計機關建議,進一步加大節能減排資金投入,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繼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過快增長。
王常松表示,通過此次審計調查,一是摸清中央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現狀,了解企業節能減排工作取得的階段性成效,關注國家節能減排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二是檢查“十一五”節能減排階段性目標的完成情況,揭露企業能源浪費、環境污染等主要問題。三是通過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從國家政策、監督執法和企業管理等方面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國家節能減排工作的相關政策,促進各級監管部門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促進企業增強依法經營的意識。
據了解,41家中央企業和有關部門、地方政府高度重視此次審計調查提出的問題和建議,采取了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設備,加快脫硫改造和在線監測系統建設,修改完善節能減排管理和考核制度等整改措施。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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