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長效機制 促進協調發展 河南推出系列環境經濟政策
日期:2009-06-15 作者:邵麗華
中國環境報記者 邵麗華 鄭州報道 河南省把環境經濟政策的制定實施作為完善環保長效機制、實現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的一項重要工作,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環境經濟政策,部分已經開始實施,并產生明顯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
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沙潁河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暫行辦法》目前已在鄭州、開封、許昌、漯河、平頂山和周口6市實行,將主要河流斷面水質目標完成情況與當地財政掛鉤,對不能完成目標的省轄市扣繳補償金,對完成較好的給予財政獎勵。5月,沙潁河流域13個考核斷面化學需氧量和氨氮達標率較年初明顯提高。
實施綠色證券。2008年以來,河南省共完成42家企業的環保上市核查工作,對未履行環評審批手續、不執行“三同時”、超標排污、使用淘汰生產工藝等環境違法企業,信貸部門實行嚴格的停貸限貸措施。建立綠色貿易制度,在出口方面,嚴格限制能源產品、低附加值礦產品和野生生物資源的出口;在進口方面,強化廢物進口監管,在保證環境安全的前提下,鼓勵低環境污染的廢舊鋼鐵和廢舊有色金屬進口。
推行綠色價格。截至2008年年底,全省共有4000萬千瓦裝機容量的燃煤機組建成脫硫設施,二氧化硫排放量得到大幅度削減。推行環保前置審批,凡建設對環境有影響項目的企業,工商部門將其是否獲得環評批復納入申請工商營業執照的審查范圍;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一并納入工商部門在營業執照年審的核查范圍;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的項目,工商部門將其作為登記注冊、變更和年審的重點審查對象。
來源:中國環境報